中国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其中,普通签证分为以下类别:
签证种类 | 颁发对象 |
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 |
入境永久居留的人员 | |
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非商业活动(文化、学术、公益类)的人员 | |
经中国过境人员 | |
常驻(居留超过180日)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 |
入境进行短期(停留不超过180日)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 |
入境旅游的人员 | |
入境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 |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上述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
入境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 |
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 |
入境长期(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 |
入境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 |
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 |
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 |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
注:上述签证种类仅指前往中国内地签证。
外国人赴中国香港签证要求,请参见:
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s/visas/visit-transit/visit-visa-entry-permit.html#part1(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
https://www.gov.hk/sc/nonresidents/visarequire/visasentrypermits/applyvisit_transit.htm(在线办理赴港申请)
外国人赴中国澳门签证要求,请参见:
https://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474/ps-1474b/#6(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一、基本材料: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须登录网站:https://cova.cs.mfa.gov.cn填写并打印)、《中国签证在线预约凭证》(须登录网站:https://avas.cs.mfa.gov.cn填写并打印)及1张2英寸近6个月拍摄、彩色(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的照片。
申请人预约后,应由本人按约定时间到我馆领事证件大厅递交申请材料,并留存指纹。未通过在线填表、预约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卡塔尔籍公民):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签证或原中国护照(如有)。
二、其它支持性申请材料
(一)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二)乘务员证或海员证等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持D字签证入境中国的外国人,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拟居留的县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居留证件。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3、邀请单位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单位邀请人签字等。
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J1字签证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持J1字签证入境中国的外国人,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拟居留的县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居留证件。
J2字签证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单位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且往返机票日期与酒店订单日期相匹配;或中国境内单位(旅行社等)或者个人出具的《中国签证邀请函》,并附邀请人身份证件或外国人护照及居留许可复印件,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2、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等;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务活动文件、经贸交易会请柬等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3、邀请单位信息:邀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单位邀请人签字等。
(一)如系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中国签证邀请函》,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A.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B.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C.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不满18岁),须提供除邀请人以外的申请人父母签署的同意申请人前往中国长期团聚的同意书。
(二)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1、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复印件及其与被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持Q1字签证入境中国的外国人,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拟居留的县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居留证件。
Q2字签证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中国签证邀请函》,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A.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B.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C.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不满18岁),须提供除邀请人以外的申请人父母签署的同意申请人前往中国团聚的同意书。
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拟长期探望已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须提交:
(一)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中国签证邀请函》,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护照及外国人居留许可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如与赴华工作(Z签)、长期学习(X1签)的外国人同时申请,须提交:
(一)主事由申请人申请Z字或X1字签证申请材料复印件;
(二)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有关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如系外国常驻记者的随任家属,须提交: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
持S1字签证入境中国的外国人,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拟居留的县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居留证件。
(一)如系短期探亲,须提供:
1、邀请人(具体指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护照及外国人居留许可证(或签证)复印件;
2、邀请人出具的《中国签证邀请函》,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A.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B.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C. 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如系私人事务(就医、诉讼、婚姻、继承、在华有房地产等),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X1字签证
(一)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持X1字签证入境中国的外国人,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拟居留的县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居留证件。
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一)《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复印件或有效《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
(二)中海油签发的《外国人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复印件;
(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复印件;
(四)文化和旅游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局签发的《外国文化中心聘任工作人员确认函》原件和复印件;
(五)文化和旅游部签发的《代表资格确认函》复印件;
(六)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签发的营业性演出批件复印件(入境进行90天以下短期营业性演出的还须提交《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
持Z字签证入境中国的外国人,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拟居留的县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居留证件,签证上标注“工作时间不得超出工作证明所注期限”的除外。
【特别提醒】
(一)对各类签证申请,领事官员均可在审核及办理签证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并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二)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种类、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等,并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申请人申办急件。
(三)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误,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四)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
(五)驻卡塔尔使馆领事证件大厅对外办公时间:周日至周四,10:00—12:30(中国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0974 - 44933794(周日至周四,8:30—12:30,中国节假日除外)
咨询邮箱:doha@csm.mfa.gov.cn